過往資歷認可 - 資訊及通訊科技業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1. 為什麼要設立過往資歷認可,有什麼目的?
過往資歷認可是配合政府推行資歷架構所設的機制,於2008年推出,旨在確認從業員在行業工作間所學的技能和知識及累積的經驗,藉以鼓勵從業員持續進修和終身學習。 過往資歷認可以「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訂定的「能力標準說明」為基礎,從業員能藉此確定本身的能力範圍和水平,再按本身在行業內所累積的經驗和能力,制訂進修和晉階的起點,繼續進修,減少在這些技能方面重複接受培訓。
2. 政府是否規定,從業員要通過過往資歷認可,將來才能從事相關工作?
政府並沒有計劃從業員要通過過往資歷認可,將來才能從事相關工作。申請過往資歷認可是自願性的,從業員可自由選擇申請過往資歷認可,確定自己的能力,然後制訂進修計劃。
3. 非本地獲取的年資是否獲得確認 ?
資歷架構是為提升香港各行各業的人力資源質素而設的一個本地制度,而業界為其行業制訂的「能力標準說明」亦是配合本港業界需要而編寫。故此「能力標準說明」所臚列之能力單元的表現要求應以達到本地業內工作所需的知識及技能為準。 「過往資歷認可」的機制是以確認「能力單元組合」為基礎,故「過往資歷認可」要求之年資及相關工作經驗亦應符合能力單元組合的表現要求。 由於非本地所累積的工作經驗,未必與本港的工作環境及業界之能力要求完全配合,因此在申請過往資歷認可時所須之年資及相關工作經驗,如果並非在本港境內獲得,而又未能由本地僱主予以核實時,申請人將需要到有關之評估機構,透過面見或其他適當的舉證方法,以確定其所累積的年資及相關工作經驗能夠符合「能力單元組合」的表現要求,達到本港業內的能力標準,體現資歷架構下「過往資歷認可」的精神。
4. 如未能提供由僱主或僱用機構簽發的年資證明文件,可以用那些途徑代替?
年資證明文件必須由僱主或其受托人(如部門主管或上級)簽發。假如未能提供僱主證明文件,可以提交其它輔助證據,如由註冊商會或工會簽發的工作證明書,稅單,糧單,公積金證書,或自僱人士的商業登記證明等作為參考。